“两会”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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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徽文化研究会章程

(2014年4月17日海南省徽文化研究会第二次执行会长扩大会议通过)

 

第一章 宗旨

       中华传统文化是五彩缤纷的百花园。海南文化的特点是多元化、多层次、包容性。这里集聚了祖国各种地域文化。“徽文化”是其中的一枝奇葩:我们既是在海南的安徽人,又是来自安徽的海南人。安徽是我们的故土,海南是我们的家园。 本会通过组织会员学习、研究“徽文化”,以期增强会员对安徽故乡博大精深、内蕴深厚的徽文化的了解,强化怀念故乡、热爱故乡、为故乡而自豪的情怀,联谊乡情,增进友情,促进安徽人的团结与合作,做有益于琼、皖经济文化发展的事情。 研究“徽文化”,向全社会介绍“徽文化”,是“徽文化”与琼文化和其他多种地域文化既各放光彩,又相互融合,扬其精华,为创建更加先进、更加开放的海南国际旅游岛文化贡献力量。

第二章 机构

       海南省徽文化研究会设:会长一名、常务执行会长一名、执行会长若干名、副会长若干名、理事若干名、专职秘书长一名、专兼职副秘书长若干名,研究会聘请顾问若干名。同时设立海南省徽文化研究会理事会和经费管理委员会。根据需要,研究会下设文化研究、经济研究、古今名人研究、旅游研究、建筑研究、美食研究、哲学研究、教育研究、艺术研究等小组,会员可自愿选择加入各研究小组。 “海南省徽文化研究会”会长、常务执行会长、执行会长、副会长、理事、秘书长等,每届任期四年。任期内,理事会有权提出对执行会长、副会长、秘书长进行调整、改造或罢免的建议,提交全体会员大会审议决定;理事会有权增补理事、副秘书长。 海南省徽文化研究会最高决策机构为常务理事会。

第三章 理事

       在海南的安徽人和在安徽工作过的人;对安徽文化有研究的学者、名流、专业人士;赞成“海南省徽文化研究会”的宗旨和章程、愿为海南省徽文化研究和实业拓展贡献智慧和力量的个人或团体均可自愿登记入会。理事入会应填写会员登记表,经常务理事会议批准方可入会。理事亦可自主退会。 理事每届1000元;副会长每届5000元;执行会长每届8000元;会长每届10000元。

第四章 常务理事会

       由执行会长组成的常务理事会是研究会常设权力机构,负责会费使用、人事任免、工作计划、活动安排等重大事项的审议和执行。 常务理事会常务理事,由热心徽文化研究、有一定活动能力和影响并做出一定贡献的理事担任,经全体会员大会推选产生。现职党、政、军公职人员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章 会长、副会长

       会长、副会长由在安徽和海南社会政治、经济、文化或其他领域有一定知名度和一定成就并热心徽文化研究工作的理事担任。 会长主持研究会的日常工作:常务执行会长全面、具体领导,对会长负责,并按照确定的分工开展工作。

第六章 秘书长、副秘书长

       秘书长和专兼职副秘书长在常务执行会长领导下具体负责研究会的日常工作,由年富力强、联系广泛、有工作热情和工作经验的理事担任。

第七章 特约研究员

       聘请社会上有一定声望和成就、热心支持本会活动且有较高研究能力的在琼皖籍人士;虽非皖籍,但对徽文化有较高造诣的专家、学者、名人和热心支持本会研究活动的人士为特约研究员。

第八章 研究范围

       “徽文化”是中华民族灿烂历史文化的一个组成部分,对她的研究已经形成了一门综合新学科——“徽学”,并且吸引了越来越多的中外学者。二十世纪八十年代以来,“徽学”已被学术界、文化界及社会各界共识为并列于“藏学”、“敦煌学”的中国走向世界的三大显学之一。 “徽学”的丰富成果是我们徽文化研究会学习、研究、探讨、交流、弘扬的重要内容。但我们又不仅仅局限于“徽州文化”的研究,而是以整个安徽文化以及与其密切相关的安徽政治、经济、文化的历史、现状与古今名人等作为研究的对象。

第九章 活动

       本会系经民政部门登记注册的合法的民间团体,坚持在我国宪法和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活动。具体活动内容如下: (1)每年一次全体会员大会; (2)重要节日期间的各类的乡情联谊会、企业推介会和不同类型的文化研究活动等; (3)促进琼皖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有关活动; (4)来琼访问的安徽领导人、皖籍知名学者、著名企业家和其他成功人士见面会; (5)举行著名企业家和其他成功人士奋斗历程报告会暨参观企业成果、个人成就展示会; (6)专题学术报告会,反映徽文化的影视作品欣赏会,与徽文化、琼文化相关的学术报告会,会员学习、研究徽文化以及其他文化的心得交流会。

第十章 经费

       本会经费来源于会员会费、社会赞助和通过文化活动、社会办学筹资及其他服务性收益。建立经费管理委员会或董事会作为研究会经济收支的监督机构。 经费管理委员会的组成人员或经费管理委员会的董事。董事人选由向研究会赞助经费达到一定数量的个人或企业负责指定。对赞助经费数量较大的个人或企业主要负责人,可推举担任经费管理委员会名誉董事长或研究会顾问。 经费管理委员会或董事会审定研究会经费使用管理办法,决定经费经营性投资的重要事宜。 经费管理委员会会议由常务执行会长召集。

第十一章 其他

       为及时报道本会活动和刊发会员研究成果,扩大徽文化、琼文化的影响,加强会员之间的沟通、交流与信息传递等,拟续办不定期刊物《家园》和《徽商徽文化报》,同时建立海南徽商徽文化网站。

 

海南省徽文化研究会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